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诓你400元“释放”微量元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5:51 新民晚报

  受误导买下推销品

  去年7月的一个晚上,一位挂着“上海二医大万隆医学检测中心”胸牌的女士来到陈先生家,说要为他全家免费做健康检查,并剪去了陈先生和他孩子的些许头发作样本。一个星期后,挂着同样胸牌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到陈先生家,称陈先生一家已进入该检测中心人体微量元素医学跟踪项目系统,3年之内,每人每半年可享受免费检测一次,但需购买可以释

放微量元素的“MS”装置。根据对方出示的检测报告,陈先生家“孩子缺锌、大人缺钙”,于是,陈先生花400元购买了“MS”装置。

  可是,使用了两次以后,陈先生对“MS”装置有了一丝疑虑。随后,陈先生打电话到该公司,不料电话是空号;打电话到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才知道二医大与检测的事没有任何关系。

  陈先生找到检测中心,对方表示发票上的销售单位是“上海稚趣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他们不负责任。最后辗转至董家渡,才在一间平房内找到稚趣公司,陈先生碰到了多名同样受误导后前来退货的消费者。但是,公司人员坚持:没有质量问题坚决不退货!被激怒了的消费者决定打官司讨说法。

  讨说法诉讼上法院

  投诉一件接一件,去年开始至今,卢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连续接到了130余件同样的投诉,消费者要求退货,公司却拒绝调解。在卢湾区消保委的支持下,6位消费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消费者能否要求经营者退货?问题的关键在于,稚趣公司是否假借检测中心名义,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是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的附属单位并购买了“MS”装置。经过两次开庭,法院最后支持了消费者的说法,判令稚趣公司退货。

  维权路尚有不少障碍

  而现实中,通过诉讼主张权益的消费者并不多见。去年,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5万多件,其中,只有100件左右的投诉最后提起了诉讼。

  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消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5种途径解决消费争议: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事实上,出于对维权成本的考虑,消费者一般倾向于采用前三种方式“讨说法”。碰到经营者不愿调解或置之不理的情况,消费者往往只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本报记者 薛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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