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孤女求助法援终圆大学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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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蕉岭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陈科如、曾国胜)高考前夕,父亲因车祸身亡,宋小花顿时成了孤女,而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协议,手捧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宋小花毅然求助法律。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新学年开始之际,宋小花终于拿到了事故赔偿金。 无助孤女大学梦险夭折 宋小花是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人,今年应届高中毕业。年龄虽小,但她却遭遇了悲惨的人生经历。读小学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他乡,小花一直跟随父亲生活。 不幸的是,今年5月28日,小花的父亲在蕉岭县205国道新铺油坑路段被福建省武平县司机胡某平驾驶的货车撞伤不治身亡,顷刻间她成了一位无依无靠的孤女。但她坚强地挺过来了,坚持参加了高考,并以较好的成绩考取了湛江海洋大学本科。 但是,由于肇事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小花陷入困境。她决定求助法律,打官司讨回父亲亡故的合理赔偿。 蕉岭县司法局主管法援处邓荣华律师认真了解了宋小花的情况后,都认为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邓律师立即起草起诉书,并送到法院立案,从而赢得了时间。随后,法援处立即指派广东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开青受理了此案。 钟开青律师接案后,跨省调查取证,翻阅有关案卷和材料,较全面地掌握了案情:2005年5月28日,被告方福建省武平县司机胡某平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梅县往蕉岭县广福方向行驶,途经205国道2594KM+500M蕉岭县新铺油坑路段时,与行人(即死者)宋某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宋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0天完成跨省诉讼 蕉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各自的过错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胡某平与死者宋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6月17日,死者宋某的女儿宋小花与被告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宋某死亡的一切费用合计14.3万元的协议书,但协议签订后,被告方未按约履行。 2005年7月15日,蕉岭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代理律师做好了开庭前的各项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提出了调解意见,在法庭上当事人很快就自愿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赔偿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律师与法官共同前往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做协调工作,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支持,使该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一次性付清了9.6万元的赔偿款。这一跨省诉讼和履行过程仅用了50多天就圆满完成。(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