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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谭氏官府菜厨师离职被判赔25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因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厨吴林离职,该公司要求其承担250万元违约金的劳动争议案,近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3年7月18日,谭氏官府菜与吴林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吴林为公司顾问及四川长富集团副总经理,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年薪30万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之后,公司还为吴提供200余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宝马轿车一辆。2004年7月9日,吴林委托其妻领取一月工资后,未再到公司工作。公司遂于当年8月30日以吴林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吴偿付违约金2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吴林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成都市中院认为,通过庭审查明,吴林离开谭氏官府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正当理由,其行为应系无故离职。谭氏官府菜系从事餐饮服务的专业企业,其菜品质量对公司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吴被公司聘用后,主要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培训等重要工作,掌握着谭氏官府菜的核心技术,吴无故离职的行为不仅违反协议约定,且必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产生不利影响。而协议中约定的经济损失又具有违约金的性质,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公司要求吴林支付违约金250万元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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