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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十名被告人 最高被判二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14 乌鲁木齐晚报

  9月13日,乌鲁木齐市水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4起案件中的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2004年12月25日,董开寿等5人(其中两人在逃)在五星北路强行捆绑被害人冯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抢走其身上数张信用卡、一部手机及1300元现金,并逼迫冯某说出信用卡密码取走5000元现金,逼迫冯某写下一张2万元欠条。5天后,冯妻将2万元存入银行,田某(

在逃)将钱取走。

  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判处董开寿有期徒刑20年,其余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另外7名被告因犯抢劫、盗窃、出售假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五年。:(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聂勇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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