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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应急响应制度确保高效救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45 法制日报

  应急响应制度确保高效救灾

  本网记者 陈丽平

  今年第15号台风“卡努”9月11日在浙江台州登陆后,给浙江、江苏、上海造成严重损失。目前,灾情还在发展。此前,在台风“泰利”登陆后,针对安徽省灾情发展,民政部将

安徽的救灾响应等级由四级提升为三级,确保了救灾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今年灾情如何?民政部是如何确定救灾响应等级的?目前救灾工作的法制建设情况怎样?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救灾处处长张晓宁。

  张晓宁介绍,今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比常年明显偏重。今年以来,我国先后遭受旱灾、洪涝、风雹、台风、雪灾和低温冷冻、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震等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截至8月16日,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6712.5万人(次)受灾,死亡1624人,紧急转移安置1302万人;倒塌房屋143.6万间,损坏58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1524千公顷,绝收4974.7千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51.6亿元。

  张晓宁说,针对今年的灾情,民政部先后启动救灾应急响应25次,其中四级响应19次,三级响应6次。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向灾区下拨救灾资金21.49亿元。民政部向灾区调拨救灾帐篷3.84万顶。救灾应急响应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确保了救灾工作高效运作,支援了地方救灾和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张晓宁说,2003年颁行的《民政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我国对自然灾害的响应等级分为四级,不同程度的灾害发生后,都有较为规范的救助措施。规程的颁行,有利于我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制度化、体系化,为更好地应对和管理灾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按照灾害损失情境,四个响应等级按照一二三四级逐级递减,级别划分以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和倒塌房屋数量3个指标为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指标,即要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比如因灾死亡人数达到30人,就要启动四级响应;达到50人,启动三级响应;达到100人,启动二级响应;达到200人,就要启动一级响应。其它两项指标也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张晓宁解释道。

  “对应不同的灾害响应等级,我们要采取不同的行动。”张晓宁说。比如灾情,四级响应要求地方24小时一报,三级响应每4小时一报,二级响应每2小时一报。但无论是哪一级响应,民政部只要一接到灾情,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整理上报国务院。再如向灾区派出工作组:四级响应时派出司局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必要时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三级响应时,民政部将派出分管副部长带队、由各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但无论是哪一级响应,都要求派出的工作组将在可能情况下,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并立即开展工作,实时向部里报告。

  张晓宁说,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对每个响应级别的灾情信息管理、紧急救助措施、灾情评估、恢复重建、救灾捐赠、抗灾救灾新闻宣传等工作都设定了明确的内容、时限要求和工作目标。必要时,要在24小时之内从分布在全国的10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就近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要协调财政部,在3天内向灾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同时要对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分析、评估,及时和有关部门沟通,以利于决策等等。

  张晓宁介绍,近年来,民政部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自然灾害统计制度》、《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公益事业捐赠条例》等。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民政部门的灾民救助工作,去年底,民政部出台了《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规程》、《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和《灾区民房重建工作规程》,对救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本网北京9月13日讯(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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