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加重农民负担将受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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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45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井长水张惠君挪用“两免一补”资金,侵吞征地补偿款等行为将被严惩。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将严惩14种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直接责任者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6种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发放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不按规定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等。 8种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免征农业税;违反规定向农民筹资筹劳或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等。(责任编辑:杨凯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