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47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47 法制日报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47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分六章六十三条,分别为总则、进口商品的检验、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0月23日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同时废

止。(责任编辑:李纪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