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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减少四类突出信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9: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沈路涛、陈菲)在公安部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开门大接访中四类上访问题群众反映突出。针对此,公安机关正着手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规范入手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说,这四类突出问题是:一要求公安机关破案或抓获犯罪嫌疑人;二要求解决赔(补)偿和查处纠纷中的欠债及办理户口等问题;三对公安机关做

出的处理决定或鉴定结论不服;四投诉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此外,信访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警种主要是派出所、刑侦、交管、治安、户籍、经侦等一线业务部门,总计占全部信访量的84%。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工作不负责,办案不严格、不公正,执法不规范,取证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对待群众的态度冷硬横推等。”武和平说。

  武和平同时表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少数民警在执法理念上还没有解决好对法律负责和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在工作上还没有摆正主人和公仆的位置,存在特权思想,没有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也是导致信访问题突出的原因。

  据了解,为巩固开门接访的成果,建立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公安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总结开门大接访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目前,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制定下发了有关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规定、意见共116件,一些地方明确了局长接待日的具体时间,确定了领导包案、过错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复查复核督办措施以及对疑难案件采取听证、专家论证等办法。

  此外,公安部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下发了《刑事案件办案公开制度》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安机关侦办伤害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常见治安案件裁量标准》《治安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等有关规定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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