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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示威获拘役4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9:27 武汉晚报

  持枪示威

  获拘役4月

  本报讯 (记者杨明安通讯员晓林李恢明)兄弟与人口角,竟持枪示威。昨从新洲区法院获悉,一男子因此被判拘役4个月。

  检方指控,2005年5月16日晚,在新洲区李集街春光村林场内,涂某之兄因拒付河南司机王某一笔运费而与之发生口角。涂某见状拿出一支猎枪到现场示威,王某被迫离开。

  次日,警方接到报警将涂某枪支收缴。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该枪系16号单管猎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16号猎枪子弹,可正常击发,有杀伤力。

  法院认为,涂某非法持有枪支,危害了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依法判其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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