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别剥夺孤残儿童的发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4:47 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幅令人心惊的场景:福利院寄养在陕西安康一村民家中的孤残儿童被锁在铁栅栏门里,像动物一样“圈养”起来。他们本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处于天真烂漫的年代,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

  长久以来,孤残儿童主要由国家和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集中监护养育,直至他们长大成人,对监护养育的痴呆和重残孤儿实行终身供养。这种供养方式有很多弊端;因

为儿童是一个人性化的个体,有着许多情感需要,由于儿童福利机构的封闭性以及照料的狭隘性,造成了儿童在个性与社会性培养方面的不足,使儿童在家庭伦理、亲情方面存在欠缺,产生了福利机构的儿童难以融入社会的问题。

  近年来,民政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对孤残儿童的收养方式进行了改进,积极推进家庭寄养等方式。现在,家庭寄养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抚养、安置孤残儿童的主要做法。从福利院回归家庭,孩子的成长环境会更加自然,这的确是一种进步。为此,我们曾经有很多期待,认为这些孩子终于可以脱离封闭式教育的模式,开始注重个性化教育了。然而,现实让我们增添了许多忧虑:孩子们并未享受到“家”的温馨。也许有人要说,安康寄养儿童被“圈养”一事是个别现象。但据笔者亲身体验,这绝非偶然,只不过安康的现象稍显极端罢了。

  几年前,笔者曾跟随某研究单位探访过几户寄养家庭,大约每户人家寄养3~4名儿童,民政部门按寄养数量发给“家长”生活费。笔者看到,那些被寄养儿童个个被养得白白胖胖,这应该是个好现象。但仔细观察,发现他们跟其他孩子有很多不同:个个反应迟钝(并非智障),害怕生人,不好交际。原来,他们是在过度保护下成长的。“家长”们大多只在物质上满足他们,但在精神上却忽视了他们的需求。很少让他们出去玩耍,因为怕“走丢”,“跟自己孩子不一样,磕了碰了,跟上面不好交代。”一位家长这样说。他们也并非对他们情感上有所歧视,只因他们不是孩子实际上的监护人,因此不敢承担责任,让他们吃饱喝足了,上面来检查时,孩子看起来不错,这就是大部分家长的心态。安康的这位寄养儿童家长也说了实话:把孩子锁在铁栅栏内是迫不得已,因为“怕他们在外面发病”。实际上,他们只具有了生存权,却被剥夺了发展权。在这样的环境下生长的儿童,他们的心灵能像正常儿童一样成长吗?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提出“正常化”的概念,突破传统照料观念的束缚,遵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使他们能融入社区、融入社会。“简单地活着”,并非是我们对一个孩子的终极期待,他们不仅具有生存权,还应具有发展权,即便是残疾儿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7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然而,我国一些地方对儿童的发展权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安康圈养儿童事件,联系到近来发生的“南通弱智少女子宫被切除”事件,都是剥夺了儿童应当享有的发展权利。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别剥夺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发展权!

  作者:王俊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