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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张保单,索赔时成废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7:3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实习生 徐卫玲 金陵晚报记者 苏丽萍大二学生返家,买了长途客车票,外加1元的太平洋人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途中出事后,客运公司赔付后拿走了原始票据入账。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拿不到原始发票不能赔付。“客运公司不可能把已经入账的票据还给我了。我买了保险,却得不到赔付,这保险单不就成了废纸一张了吗?”受害人如是说。

  坐车回家出车祸

  2004年10月1日,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蒋六斤在南京长途东站买了一张长途汽车票,从南京开往泰兴,票价是40元,外加1元的太平洋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险金额是人民币两万元整。这辆客车属于溧水客运公司所有,并在当天早上7:15从南京发车,驶往泰兴。在汽车行驶到宁通高速90KM+700M路段时,由于雨大路滑,加上车速较快,汽车转弯时与护栏发生碰撞,大客车突然侧翻,蒋六斤当场昏迷。

  失去脾脏断了肋骨

  等他醒来时,他正躺在扬州苏北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浑身是血。经医院检查后,蒋六斤得知自己在这起翻车事故中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首先是脾出血,由于病情严重,医院给蒋六斤实施了脾切除手术,失去脾脏的蒋六斤将再也不能从事任何的剧烈运动。同时,这次车祸造成了蒋六斤左肋的第八、九、十这三根肋骨骨折,头部外出血。医院鉴定,蒋六斤属于八级伤残。惨遭横祸的蒋六斤在医院住了20天,后来转回家里养伤,为此他休学一年。

  公司:赔偿后拿走票据

  蒋六斤告诉记者,他在住院期间共花费21000多元。今年9月1日,客运公司已和蒋六斤签订了赔偿协议。公司答应赔偿蒋六斤55000多元,另加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及误学费等,总计7.1万元。随后,记者联系了溧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该公司分管安全的谢经理告诉记者,蒋六斤住院期间的原始发票确实在他们公司,但无法归还蒋六斤。因为溧水客运公司已经与蒋六斤进行协商并且签订了赔偿合同,这些票据由他们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使用。

  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

  蒋六斤心想:“我在买车票时,还附带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元钱意外伤害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李鹏告诉记者,这名受伤乘客的确可以到他们公司进行索赔,但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票、病历、出院小结、用药明细、本人身份证、乘车车票、保险卡等。记者说,蒋六斤已经将原始发票等票据交给了客运公司,现在拿不到。李鹏表示,必须出具原始发票等索赔资料,不然公司无法对其进行赔付。

  投保人:买了张废纸

  记者问,既然如此,乘客的一元钱不是白白交给保险公司了吗?李鹏答复说,只要索赔就必须出具索赔资料,如果投保人无法出具,这就不是保险公司的问题了。蒋六斤得知这些情况后说:“一般而言,负责任的客运公司无论如何都会向受到伤害的乘客进行赔偿,自然也会拿走相关票据入账。乘客自然就拿不到原始票据。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没有原始票据就无法索赔。那么,我花一元钱买的这个乘客意外伤害险不就是废纸一张了吗?试想一下,每天有这么多人乘车,大家都抱着遇到意外伤害可以赔付的想法,可到头来根本无法赔付,这些钱不都白白进入保险公司的账户里了吗?这是不是一个保险陷阱?”(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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