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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使杀人凶手逃匿6年后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08 检察日报

  杀人歹徒在逃匿6年后,经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被缉拿归案。日前,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淦良死刑,以相同罪名分别判处其同伙王镜第等3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5月26日,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上,一位名叫周某的中年男子诉说了一个发生在6年前的案件:他和谭濑曾借高利贷,但只还清了本金,5000元利息未还。债主向他和

谭索取利息遭到拒绝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为报复,债主叫王淦良、王镜第等人“教训”他和谭。1998年5月,王淦良、王镜第等人带着猎枪、西瓜刀来到他和谭开的小饭店。王淦良用猎枪击中他的右腿膝盖,见谭藏进洗手间并关上门,王淦良隔着门朝向洗手间连发两弹,其中一颗子弹穿透谭濑的右手臂射进右心室,使其失血过多而死。

  周某在挨了王淦良一枪后,又被王镜第用刀砍中右手臂。周某情绪激动地让检察官看其手臂的刀伤……该案的两名主犯3年前已被判刑,但王淦良、王镜第等人一直畏罪潜逃。前不久王淦良、王镜第回到了增城市,可公安机关一直未采取行动。

  该院领导神色凝重地倾听着,在把案情记录下来后当天就批示侦查监督处对案件进行跟踪调查。

  第二天,检察干警就赶往增城市展开调查。经两级检察院通力合作和调查摸底,检察官锁定了王镜第的住处。同时,检察官还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制订出抓捕方案。公安干警经过3天3夜的追踪,终于在第4天早上把王镜第抓获归案。此后3个月里,王淦良等3名同案犯也陆续落网。随后,广州市检察院依法将上述4人提起公诉。

  作者:马远琼 胡飞燕 朱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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