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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广场商铺拍卖抵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27 南方都市报

  荔湾广场商铺拍卖抵税

  其发展商欠缴税费6000余万元,是继2003年后的第二次拍卖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 通讯员刘丽 张莹)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荔湾广场发展商——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欠缴税费6000余万元,市地税局依法查封该广场的部分商铺

,并将于近期公开拍卖抵缴欠税。这将是市地税局继2003年后对该欠税企业拥有的荔湾广场商铺进行的第二次拍卖。

  据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介绍,穗南公司欠税案是广州市最大宗涉外企业欠税案。从1998-2004年,该局先后三次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合计查补8600多万元的巨额税费。但该公司只缴交了1500多万元,并一直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阻挠、逃避检查,蓄意拖延缴纳税款。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依法入库,市地税第一稽查局在2001年11月查封了该公司所属荔湾广场共1.63万平方米的商铺,并在2003年1月依法强制拍卖,拍卖所得800多万元抵缴欠税。

  自2003年迄今,穗南公司尚欠6000余万元税费未清缴。该公司更擅自将被查封的商铺出租,收取的租金也没有用于清缴欠税。鉴于穗南公司缺乏履行纳税义务的诚意,欠缴税款数额巨大,市地税第一稽查局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于8月31日到荔湾广场张贴通告,告知租户税务机关即将对该公司所属荔湾广场的部分商铺进行第二次拍卖,并将通告张贴在被查封的商铺外同时派发给租户。目前,该局正抓紧拍卖的准备工作。

  市地税第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由于该案涉税金额大、案情复杂、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税务机关一定会运用法律赋予的一切手段,严厉打击、惩处税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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