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超38℃要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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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邱瑞贤 通讯员易学锋)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为应对近日来各方专家对预防流感大流行的急切呼吁,全国第一份《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引》由广东制定并正式开始试行。《指引》要求,发生疫情时发热病人体温超过38℃或者超过37.5℃且伴有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应该首先采取隔离措施。 患者所在单位应指派人员负责追踪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热退48小时后,患者可恢复正常上课或者工作。(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