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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富家子弟做义工看起来很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0:09 红网

  针对社会上所谓大款、大官的子女误入歧途甚至犯罪很多的现象,在昨天开幕的首届社区志愿服务高层论坛上,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陆学艺教授在发言中提出“应像引导企业家和高收入者参与光彩事业一样,组织富家子弟做义工”的建议。(9月17日《新京报》)

  组织富家子弟做义工,让他们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一走、锻炼锻炼,感受生活的酸甜

苦辣,品尝人生道路的平坦与坎坷,这对他们今后的立足、生存、发展和成长,培养他们的自信力、坚韧力和完善人格都有好处,这个创意确实不错。

  然而,陆教授的这个建议只是看起来很美的一种个人愿望,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可行,甚至近乎幼稚、可笑。

  首先,其建议的前提是针对富家子弟犯罪多而提出来的,建议的本身就带有某种偏见。应该承认,家境富裕的孩子容易滋生好吃懒做、奢侈浪费、贪图享乐的坏气惯,但这并不是他们做义工的理由。家境的好坏,并不是孩子自己的选择,他们也不可能小小年纪便拒绝打上富家子弟的烙樱倘若因“城乡不平衡、贫富不均的矛盾日渐突出”,便要求富家子弟做义工,这显然是将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矛盾转嫁到了先富群体的身上,形成一种另类歧视,且更扩张了社会的不公,加剧了社会的仇富心理。

  既使退一步来说,贫困孩子应不应该从小培养他们爱劳动、讲道德、守信用的良好行为呢?贫困孩子因贫困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又该罚他们干什么?社会贫富不均,他们应不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显然,这是陆教授的建议所无法回答的问题。

  其次,做义工是一种自发的高尚行为,是社会所着力倡导的一种道德品质,其核心是乐于奉献。而组织富家子弟做义工,在这里义工便成了一种惩罚人、教育人和改造人的手段、工具,是一种强制行为,这不但与道德建设相悖,也不合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政理念。

  作为一名公民,有自己的言论自由。作为一名教授,更有献计献策的权力和义务。但这种建言应建立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而不是随心所欲,信口开河。

  (稿源:红网)

  (作者:陆志坚)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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