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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将可能被视为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9:24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敏)《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日前完稿,已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引来教育界、法律界人士和学生的广泛关注。根据《考试法》草案,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甚至最高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弊由违纪变为违法

  目前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达3000万,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来规范考试行为。《国家教育考试法》将填补这一空白。

  《考试法》草案有200多法条,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出题、考试的组织管理、考场设置、阅卷、成绩的使用、录取等,都从法律上来管理。

  根据《考试法》草案,考试舞弊者将得到严惩。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草案认定的法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草案规定,违纪行为发生后,处理程序要由考生本人参与,在结果出来前,还要召开听证会,考生可对自己的行为过程进行申诉。

  维护考试公平性 “枪手”难作为

  “《考试法》将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一柄利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瑞阳指出。我们一直说依法治考,可没有法律依据,这只能是一句空话。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在处理考试作弊事件时,经常遇到棘手问题。

  例如,某地举行考试,考卷刚一发下,监考人员便把考题泄露出去了。作弊事件暴露后,有关部门想要严惩,可法律依据不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处罚办法”,对考生和监考人员的最高处罚就是取消成绩、警告或开除。如按《保密法》处置似乎又不妥,因为考卷启封后就不算作绝密件了。

  李瑞阳说,期盼《考试法》早日颁布,不仅使招生考试工作有法可依,而且也可以为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上海大学四年级学生陈修明认为,《考试法》并不只是用来处罚考生,更重要的是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使广大考生的权益得到保护。一些全国性的考试,经常有泄题、雇用“枪手”、考场作弊的事情发生。有了《考试法》这个武器,考试中的丑陋现象就有望得到根治。

  适用范围能否扩大 社会各方看法不同

  《考试法》草案适用范围只包括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如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学考试等,而其他部门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以及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都不在适用范围内。

  有关人士建议,将《考试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多的考试门类,对不同类型的考试和不同的违法行为,设定不同层次的处罚标准。

  但不少大学分管教务的老师认为,尽管《考试法》草案的适用范围并不包含高校自行组织的考试,《考试法》的推出将对高校教学管理有利。《考试法》正式出台后,高校将根据其中的原则,同时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来制订校内考试的各项规定。

  不少大学生以及在职人员表示,预计未来出台的《考试法》无法穷尽所有考试,因为如果穷尽所有考试,可能会影响实际操作。但这样一部法律的出台,对各类考试都会起到威慑作用,社会诚信将由道德与法律共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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