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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赌博第一案嫌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0:22 乌鲁木齐晚报

  9月15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被当地人称为“昌吉赌博第一案”的成员展召等人,以涉嫌赌博、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绑架等七宗罪进行宣判并执行。

  据了解,自2002年以来,该团伙流窜于昌吉、吉木萨尔等地,多次以“诈金花”、“羊髀石”等方式聚众赌博,其中赌资最高达184570元。此外,该团伙在赌博过程中以“出老千”作弊等为借口,对其他参赌人员采用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为追索赌债实施绑架、非

法拘禁,甚至采用活埋方式相威胁。

  有一次,展召聚众赌博,仅参赌人员徐某就欠下他高利贷10万元,他逼徐某打下10万元欠条后,将其在乌市和吉木萨尔县非法拘禁。

  2004年8月25日,展召和团伙组织聚众赌博,其中向李某放高利贷多达47000元。为还钱,李某后来将自己的出租车卖了。

  后来,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吵,主犯展召就持刀将李某左臂砍成轻伤。

  当这群团伙继续聚众赌博时,被昌吉市公安局依法查获并当场收缴赌具及赌资184570元。展召等人随即落入法网。

  目前,昌吉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主犯展召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6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主犯和从犯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崔雪春 通讯员 潘从武

  (来源: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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