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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审议中国关于《儿童权利公约》履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23:32 新华网

  新华网日内瓦9月19日(记者丁喜刚)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19日在日内瓦开始审议中国关于《儿童权利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及《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首次履约报告。

  参加审议的中国代表团由中央政府和港澳两特区政府官员组成,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代表沙祖康任团长。中央政府代表及港澳官员将分别向委员会陈述本地区履行上述

公约的情况。

  沙祖康在介绍性陈述中说,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促进和保护儿童事业的发展,认真履行根据公约承担的国际义务,并在宪法中明确宣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其中包括儿童权利保护。他说,中国加强了政府对儿童工作的领导,确保儿童的健康权,着力解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救助;优先发展基础教育,重视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距;重视特殊群体儿童权益的保护;加强对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等。

  沙祖康同时指出,中国是一个拥有3.5亿儿童的发展中国家,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儿童保护事业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国政府愿继续与包括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内的国际社会合作,为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等各项权利的平等实现做出不懈努力。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履约报告将持续3天,中国代表团将与委员会开展广泛对话。委员们在深入了解中方履约情况后将作出评估报告。

  《儿童权利公约》现有192个缔约国,是缔约国数目最多的人权条约。中国于1992年4月加入该公约,并于1995年提交了首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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