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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人员逾2万的武汉“苍龙”特大传销案一审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11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9月20日电(梁晓亮、王湘麟)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发展传销人员逾2万人,非法经营额高达4500余万元——备受关注的武汉“苍龙”特大传销案中4名被告人汪厚棣、吴国阳、冼丹东、程念茹(女),近日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5年,4人同时被并处罚金共115万元。

  汪厚棣现年68岁,原为武汉苍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武汉苍龙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1999年4月,他与苍龙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国阳、冼丹东及该营销公司营销中心营业部部长程恋茹等人,精心策划了“九九苍龙跨世纪滚动促销计划”传销方案,后专门在武昌中南路租房作为传销窝点。

  同年5月起,他们开始以招聘“苍龙力诺活力素”、“苍龙力诺健之素”等保健药品销售“代理商”、“业务员”、“宣传员”为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在湖北武汉、黄石、黄冈、孝感、仙桃等地建立传销网络,实施所谓“滚动方案”传销计划,从中收取应聘者“保证金”。至当年10月,“苍龙”销售网共发展传销人员21441人,其中“代理商”1010人、“业务员”20431人。通过传销,“苍龙营销公司”共售出产品163162份,非法经营额高达453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938万余元。

  因不能向应聘者兑现承诺的分红,“苍龙”特大传销案很快于当年案发,警方经艰难侦查,于2004年将4人相继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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