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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乙肝作为“护身符” 郑州一被告人因盗窃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0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一无业人员将身患乙肝作为“护身符”,利用三次取保候审的机会大肆盗窃作案。近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被告人杨军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0岁的杨军系郑州市无业人员。初中毕业后待业在家,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2004年4月15日中午12时许,杨军窜到中原区华山路附近,用随身携带的T型锥将一辆白色

电动自行车的车锁撬开后盗走。当其骑车行至煤仓街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对杨军检查身体时,发现其患有传染性的乙肝,不宜关押,加上盗窃金额不大,便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处理。

  取保候审期间,杨军仍恶习不改。5月21日,杨军又窜到中原区桐柏路附近,用同样的手法盗窃。被公安人员抓获后,由于杨军乙肝还在传染期,不宜关押,公安机关继续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恢复“自由”后的杨军于8月3日再次作案。第三次被抓后,杨军同样因乙肝病情没有好转,不宜关押而被取保候审。看见自己三次盗窃三次因身患乙肝被取保候审,杨军欣喜若狂,认为乙肝就是自己作案的“护身符”,并很快实施新的盗窃。

  当杨军第四次被公安人员抓获时,嚣张地对民警声称他患有传染性的乙肝,警方不能关押他。民警对杨军体检后发现杨军的病情有所好转,于是当即对其实施羁押。今年4月11日,杨军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张胜利马惠萍马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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