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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推行当值法官制度 工作日休息时间和节假日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1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方英恩 通讯员/吴娇)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申诉等工作,有效树立法院执法规范、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于本月中旬正式对外推出了《当值法官制度》的新规定,安排专人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根据规定,中院指定一批审判人员以轮换的方式承担当值法官任务,对外公布值班电

话和联络方式。记者在中院2楼大堂看到,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每日当值法官的姓名、值班电话,诉讼参与人若有需要,寻求帮助的对象与方式一目了然。当值法官的职责包括:接待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解答当事人和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其进行诉讼;接受和处理当事人和群众的投诉、申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立案、诉讼保全等业务工作。

  当值法官履行职责的时间原则上限于工作日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工作日的当值时间为:中午12时至2时半和晚上19时半至22时;节假日的当值时间为:上午8时30分—晚上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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