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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媒体违法药品广告逾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39 法制日报

  保健食品广告已建立发布审查制度

  本网北京9月19日讯记者杜海岚记者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至7月,该局共对全国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其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为91.3%;同时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其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

  今年1月至8月份审查批准药品广告8852份,医疗器械广告1270份。建立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对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已于7月1日正式开始,至今已审查批准保健食品广告815份,并全部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此外在今年上半年,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依法印发《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9661份违法药品广告给予了全国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基础上印发了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向社会公布了发布违法广告5次以上的446个品种及其371个企业的名单。

  该局还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监督管理考评机制,每季度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印发了《关于做好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要坚决撤销或者收回广告批准文号。(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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