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高收入者个税征管 高收入者将被重点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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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40 法制日报 |
高收入自由职业者也将被重点监控 本网北京9月19日讯记者陈晶晶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对个税征管的重点———高收入者管理,从实际操作层面予以细化,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也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对其实施滚动的动态 重点管理。同时,办法要求各地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继续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尽可能地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税务机关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达到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最终由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责任编辑:杨凯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