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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峡将划重点保护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2:08 兰州晨报

  临夏州制定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刘家峡将划重点保护区

  本报讯(记者靳国升)前不久,由本报和腾讯网在兰州联合举办的“大河之旅”黄河论剑甘肃篇———“黄河水污染与区域经济发展”,通过腾讯网直播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

强烈共鸣,尤其是母亲河上游刘家峡水库大量泥沙淤积以及污染问题令许多读者非常担忧,而对此担忧的还有库区政府有关部门。

  9月19日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针对目前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已制定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库区分为两大保护区据了解,该《条例》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分为重点保护区和规划保护区,重点保护区指库区海拔1735米等高线以内的区域和等高线以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的区域,面积约188平方公里;规划保护区为重点保护区之外5公里左右范围内陆域和河流流域范围的区域,面积约298平方公里。

  荒山开发承包期为50年《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内从事水面养殖、商务、餐饮、娱乐、旅游等经营活动,鼓励扶持单位和个人开发库区荒山,荒山、荒地、荒坡和荒滩的开发承包期为50年,在承包期内可依法继承和转包,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

  综合保护库区生态环境《条例》对库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举措,其中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保护区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禁止污染严重且净化装置达不到标准的建设项目;机动船舶必须安装漏油、粪便回收设施,并将生活、旅游垃圾倾倒于指定位置;禁止在重点保护区挖砂、采石、取土;库区水域内严禁排放、倾倒、堆置和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水、酸液或剧毒废液、废渣、粪便、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或含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尾矿、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围网、爆炸捕鱼。

  本报记者靳国升 立法保护库区生态刻不容缓

  刘家峡水电站是上世纪60年代国家在黄河上游修建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总库容为57亿立方米,水域面积达140平方公里,是集发电、灌溉、航运、养殖、旅游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几十年来,刘家峡水电站为库区永靖、东乡、临夏和积石山等地百姓的生产和生活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水库岸坡经常发生滑坡、崩塌,大约有15亿立方米的泥沙沉积水库,加之工业生产、生活垃圾、旅游业等造成的严重污染,已经严重威胁着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和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水库的使用寿命,立法保护库区生态刻不容缓。

  本报记者靳国升(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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