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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联调将全省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6:38 南方日报

  一年多调解纠纷14069宗,成功释放罗湖警力

  警民联调将全省推广

  社区新闻

  全省13万警力,要维护1亿1000万人口的治安环境,广东省的警力严重不足。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曾指出,“这样的警力,确实低得可怜,假设让这些警力实行每天8个小时三班轮流的作息制度,广东还是缺少两班人员。”而在这样有限的警力情况下,基层派出所每天还要为大量的民间纠纷困扰。这些纠纷并不属于警情范围,却占了110报警总量的60%。

  2004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在全国首创了“警民联调”机制,在退休法律工作者、户管员中招聘专职警民联调员,24小时滚动值班,随时化解纠纷,一年调解的纠纷达14069宗。警民联调的实施大大盘活了一线警力,降低了司法成本,得到司法部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并将在近期向全省推广。

  9月14日下午3时,南湖派出所值班室电话响起,一名群众报警称他跟另一男子发生口角,他被那名男子打伤,要民警立即到现场。“这已经是今天的第5宗纠纷了”,值班民警小张苦笑着对记者说,“肯定没什么大事”。小张一边快速收拾,一边对记者说以前他们最怕这类纠纷,在现场劝说半天都没用。不过,现在小张不必在太阳底下听双方各执一词了。大约半个小时后,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原来他们是因为借钱发生矛盾。民警咨询了双方意见后,将他们带到警民联调室。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冰释前嫌。

  在罗湖区,也许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警民联调”是什么,但一年多来,罗湖区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却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警民联调所带来的效果。去年6月份至今,罗湖区11个派出所警民联调室共受理纠纷15173宗,成功调解14069宗,成功率约为90.1%,其中成功调解重大纠纷5000余宗,防止了大量纠纷上升为治安、刑事案件。记者从罗湖公安分局获悉,警民联调的经验将在全省推广。近日,记者深入到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进行了详细采访。

  60%属非警务纠纷

  “一直以来,每天要应付大量的非警务纠纷是困扰基层派出所的一大难题。”罗湖分局治安科肖警官告诉记者,根据分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统计,分局每天接报的警情有60%为非警务纠纷。派出所需要耗费大量警力去调解这些纠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打击和治安管理的工作效能,而且由于警力不足,一些纠纷调解的质量也不高,群众不能完全满意。设立警民联调室后,大量这样的非警务纠纷被甄别、分流到联调室,由专职调解员来处理。9月13日,记者早早来到南湖派出所警民联调室,亲身感受了这些“鸡毛蒜皮”的非警务纠纷。

  当天的第一宗纠纷在联调室的纠纷类别里被称为“购物纠纷”,因郑某欠了徐某的钱迟迟不还,于是徐某就拿了郑某的一些公司必备用品,双方引起纠纷。在此后受理的调解中,有4宗因打架引起,有3宗属口角纠纷,有1宗赔偿纠纷,甚至还有1宗因双方开车排队插位导致互相拉扯而引起。“基本上每天的纠纷都是这些种类,这些纠纷如果都压到民警头上,无论如何也忙不过来。”警官张红芳说。

  为公安减压为司法减负

  基层民警任务重,指标多,在设立警民联调室之前,处理繁多的纠纷足以让每个民警感到头痛。警民联调的设立解决了这个难题。

  2004年9月,罗湖分局在各派出所全面推广警民联调,同时联合区司法局在大中专生、退休法律工作者、户管员中招录了67名警民联调员,上岗前经过严格培训、考试、考核后,统一发证上岗。

  罗湖区委、区政府将警民联调经费纳入政府全年财政预算,专门拨出专款188万元。调解员全部专职,以教育调解为主,群众能更好地接受。翠竹派出所警民联调小组组长张志国告诉记者他受理的调解中时间最长的一宗花了10个小时,从当天下午一直调解到第二天的凌晨5点钟,双方才最后达成协议。“这些纠纷每一宗都让民警、法院来处理,得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现在只要在派出所设立一个小小的警民联调室就全部搞定了。

  大量非警务纠纷从派出所工作中剥离,盘活了警力,分局的案件打击数和破案率得到大幅度上升。因为许多可能上升为治安、刑事案件的纠纷及时得到调处,也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现在,警民联调已在深圳推广,在宝安等区也收到了良好效果。

  警民联手 群众满意

  尽管民间纠纷本应到街道调委会、仲裁机关、法院寻求解决途径,但人们惯常的思维是“有困难找警察”,因此总是第一时间想到派出所,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安机关给群众的一种公信力。在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聘请专职调解员,将公信力与专业的调解结合起来,收到了1+1〉2的效果。

  大量的锦旗、感谢信被送到联调室,群众纷纷表示满意。截至目前,已调处的纠纷未出现反复,无一例投诉,与原先治安调解经常遭到投诉的尴尬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今年8月初,南湖派出所的调解员率先统一了制服,典雅的深蓝色让人眼前一亮。记者了解到,不久之后,罗湖全区的调解员都将统一制服,此外,一系列的工作规范、管理规范、硬件规范都将制定实行。随着经验的不断丰富,这一新型的警务运作模式将更加完善,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各方评价

  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警民联调机制的创建为法院减了压、为公安减了负、为政府分了忧。”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锋:“罗湖公安分局创建了警民联调机制,缓解了基层派出所工作压力,盘活了一线警力,化解了群众矛盾,密切了警民关系。”

  市政协秘书长姚欣耀:“警民联调工作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利世利民的大好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非常重要,要多想办法为群众化解矛盾。”

  广东省维稳综治办:“警民联调是警务机制的创新,提高了公安工作效率,群众满意,有利于息诉息访。”

  司法部:“警民联调机制使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优势互补,实现双赢,有效节省了司法成本和社会综合治理成本。”

  策划 吕冰冰 撰文 记者 丁佳

  通讯员 梁银练

  短评

  鸡毛蒜皮事 110不再为难

  邹平学

  警民联调是一个很好的创新。在深圳,警力不足的现象很严重,大量外来人口及户籍人口的民间纠纷都堆到派出所去处理,占据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显然对维护整个的社会治安并没有好处。通过设立警民联调室,聘请人民调解员,将这部分纠纷从日常警情中分流出来,解放了警力,也能够提高派出所的工作效率。

  另外,警民联调也是我们的社会向着更和谐发展的一个表现。民警处理纠纷,不论态度多好,习惯上总给人一种半审讯的感觉,与矛盾双方的关系并不对等,给群众造成一定的压力,反而不利于矛盾的解决。而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与群众处于平等的地位,采用聊天、倾听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很多时候,群众争执也许只为了“一口气”,当他们感到自己被尊重,得到公平对待的时候,也就会接受调解了。这也十分符合我们现在追求的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

  事实上,我们国家一直有以调解处理纠纷的传统,这也很符合国民的习惯。但是近年来,我们的司法学习西方,反而这种民间调解在慢慢萎缩。群众有了纠纷,不再去司法所、仲裁机关,而是十分轻率的“法庭上见”。过分的诉诸审判对于某些纠纷来说并无必要,效果也未必更好。警民联调将民间纠纷挡在第一道防线之外,对降低司法成本、恢复调解传统大有裨益。

  (作者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博士、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图:

  南湖派出所的调解员正在调解纠纷。丁玎 实习生 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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