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修改法例 推行新发牌制度规管私房菜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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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3:22 中国新闻网 | |||
香港特区政府二十日将有关对私房菜馆规管的文件提交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讨论。而大部分私房菜馆经营者也同意接受规管,但认为现行的规管不切合私房菜馆的情况。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考虑过事务委员会及业界意见后表示,私房菜馆若规管得宜,可与传统食肆互补不足,带来商机,为公平起见,建议私 在新的发牌制度下,卫福局要求私房菜馆必须符合多项条件,包括经营私房菜馆的处所最少须有两道逃生楼梯(如位于楼宇上层),而且不得在住宅或工业楼宇内经营;每天的营业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半小时;在任何时间内最多只能招待二十四个顾客;并且不得提供外卖食品。 鉴于私房菜馆规模较小,卫福局建议,容许私房菜馆提供比传统面积较小的食物室,及较少卫生装置和洗涤设施。 卫福局指出,有关条款主要是防止私房菜馆对邻居造成滋扰,并限制其经营规模,以容许对私房菜馆的申请采用较为宽松的卫生规定。 根据香港现行发牌制度,食肆经营者须遵守卫生、通风设施、消防和楼宇安全规定,以保障公众卫生和顾客安全。香港食环署在零四至零五年度,就无牌经营食肆发出超过一千五百张传票,当中十二宗个案与无牌私房菜馆有关。 港府计划在零五至零六年的立法会会期内,提出有关对《食物业规例》的建议修订,以便推行新的发牌制度。至于楼上咖啡室或酒吧能否获得这类牌照,要视处所的经营是否合乎指定的发牌条件及持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