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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代理行业是否道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4:22 信息时报

  今日开讲

  高离婚率的社会现实催生了离婚咨询代理行业。有人认为,它违反了中国“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的传统,但也有人认为它满足了社会的正当需求。

  孙瑞灼:

  不道德,外人本来就不该说三道四———婚姻感情是否破裂,婚姻双方当事人感受最深,当一方当事人来到婚姻咨询代理公司询问时,其正在维持与放弃之间徘徊。婚姻咨询代理公司就是以谋利为目的的企业,往往会把还在犹豫的当事人推出婚姻之外,间接上推动了离婚率的提高。我认为,对于婚姻问题,特别是关于离婚,外人是不宜插手,也没有发言权的,应由当事人自己作出决定,婚姻咨询代理公司在这整个过程中扮演的是不光彩、不道德的角色,而且目前由于缺乏对这类公司业务进行有效监督的手段,这种“不道德”的倾向也更加明显。

  高君波:

  功在和谐,次在道德———一个已经将离婚“提上议事日程”,并且委托专业公司来操作的婚姻,其实已经名存实亡。这样的婚姻,如果硬是要“劝和”,让他们继续在一起,只能增加双方的痛苦。这样的劝和其实才是不道德。相反,离婚公司以自己专业的服务,不但让双方摆脱痛苦,还能为自己的“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你能说他是不道德的吗?况且,绝大多数的离婚公司坚持的“三无政策”:无性,无益,无爱,就是自己的职业道德。

  贾永红: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离婚公司是不会讲道德的———离婚公司是一个企业,企业的出发点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当一个公司的利益同道德发生冲突时,离婚公司很容易站在利益这一边。劝合当事人,可能只收得到咨询费,如果劝离,除了得到咨询费,还可能收到取证费和打官司的律师费,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很难叫它“道德”吧?

  潇湘雨:

  道德,离婚公司可帮助家庭中的弱者———假如家庭不和,男性有外遇,女性靠什么维权?起诉需要证据。柔弱的女性自己无法找证据,离婚公司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前不久,我的一个亲戚离婚,要这样证据,那样证据,弄得她很疲惫。如若不是我的一位法院朋友帮忙,极有可能判不了离婚。那位亲戚的女伴,丈夫闹得极僵(其丈夫公开与情人同居),原本也是打算起诉离婚的,看到那场景,也不敢起诉了,便决定拖。如今,一些跑出去的人重婚,其实也是离婚难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公司只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操守,对于家庭中的弱者来说,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王庆原:

  不道德,会使离婚冲动变成行动———夫妻间不吵架是不可能的,吵架过后,出于一时的赌气、情绪,很多就会有离婚的念头。这时如果正好有个什么“离婚公司”在旁“咨询”一下,就会人为地缩短这种情绪的缓和期,极有可能使一时的“离婚冲动”变成“离婚行动”。如此,“离婚公司”免不了“成人之‘恶’”的嫌疑。(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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