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养犬不办证,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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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01 乌鲁木齐晚报 |
取消养犬办证4000元的高昂费用,让乌鲁木齐市的爱犬一族高兴不已,但诸多问题也让有关部门十分头疼。如今,乌鲁木齐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不办证擅自养犬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并对养犬者按每只犬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办法》规定,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管理区,管理区内个人只能养不超过35厘米高的小型观赏犬。单位和 个人应在养犬的30日内,携犬到乌市兽医检疫部门进行免疫。领取家犬免疫证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注册登记,领取养犬证和犬牌。每年1月1日到3月31日为养犬办证年审时间。养犬人不按期审验养犬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审验。不办证和逾期不审验的,都将处以1000元罚款。 小型犬出户时,必须挂牌并由成年人牵领。违反者,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养犬证。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清除,否则将处以100元-200元罚款。:(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