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游莫忘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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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3:01 新华网 |
新华网西安9月23日专电(记者尚栩)“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许多人又将收拾行囊,踏上旅程。陕西省公安厅有关专家提请广大游客:出行莫忘安全。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总工程师彭功民指出,“十一”期间,游客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遇到抢劫、盗窃、伤害、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等不法侵害和骚扰时,要及时拨打“110”或到距离较近的公安机关、治安报警点找巡逻值勤民警报警求助。对扰乱旅游市场 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以及欺诈游客、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出游者还要学习旅游安全自救知识,严格遵守宾馆饭店、景区(点)、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要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各种物品。到商场、饭店以及公共娱乐场所购物、就餐、娱乐时,要注意观察安全标识和安全通道行进线路,以便安全离开。 游客切记不要携带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或到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度假村、农家乐及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游览观光活动。不要乘坐报废、带病车辆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运营车辆。 单身或少数结伴游客不要到危险、冷僻路段久留,不要到未开发的旅游景区(点)攀岩、探险,防止发生意外。参加农家乐旅游要注意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户食宿。 此外,彭功民强调,单位组织的红色旅游活动及自驾车旅游,尤其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尽可能不要到未开发的景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