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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相亲骗“聘礼”被判一年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4: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刘永强)昨日,假相亲骗“聘礼”的被告人高某被漳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7月18日,被告人高某与陈某英、陈某贞(均已判刑)得知厦门陈某禄的儿子要找对象后,预谋由高某扮“陈丽萍”、陈某贞扮“母亲”、陈某英扮“媒人”来骗婚。她们通过他人邀陈某禄到漳平永福相亲,并借用别人的房子与其见面谈好条件。2004年7月23日

,高某等人拿到“聘礼”20000元后逃脱,高某分得1900元。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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