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富人征婚“征”出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0:57 沈阳晚报

  新华社重庆9月23日专电(茆琛谢倩)“推荐女友者奖励5万至10万,结为夫妇者可平分亿万家产”———最近出现在成、渝两地的富人征婚广告,开出令部分单身女性心动,单身男性郁闷的条件。

  社会学教授提醒,理性对待富人征婚,一要小心走入“用钱买爱情”的认识误区,二要避免使富人征婚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更不能让广告变成有钱人的特权及游戏。

  近日在重庆某报第十三版刊登的这则征婚广告,使用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天香国色”、“忠贞不渝”、“无性经历”、“学历不限”等18个成语或短语,界定夫人征婚条件。同时,征婚者用“资产过亿”、“年过而立”等20个定语,自我介绍为“志诚君子”。为表达个人诚意,征婚者在广告中承诺:在有缘牵手的女子家乡所在地,投资成立以女孩名字命名的希望小学,并设立专项奖学基金。结婚之时,将委托律师代为捐款100万元给某公益事业……由于征婚者在展示财富的同时加入了类似内容,这则征婚广告被一些读者指责为借公益事业炒作,征婚广告再次“征”出无数“争议”。

  任教于重庆大学的社会学学者杨尚鸿认为,富商的豪华征婚实际上是买卖婚姻在现代的一种新形式,就是将自己的婚姻明码标价,进行投资,带有风险性。社会大众不应走入“用钱买爱情”的误区,能买到的是婚姻,绝非爱情。买办婚姻大多数会出现悲剧,富商以征婚的形式得到的婚姻很有可能徒具形式,获得爱情的几率非常低。

  杨尚鸿认为,从公益的角度出发,政府相关部门应对这种征婚广告作出限制。有钱就能做广告,也并不违法,但是其中内容应有所限制。巨幅的征婚广告会对大众的社会价值观造成误导,媒体负有引导舆论的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强媒体管理,限制此类广告,避免使其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更不能让广告变成有钱人的特权及游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