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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二连三高空掷物乱抛垃圾 香港“掷物狂”被赶出公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3:20 深圳特区报

  【本报香港电】(记者刘秋伟)香港一名公屋住户因为高空掷物及乱抛垃圾被扣满分,不服上诉,21日被香港独立上诉委员会驳回,限期一个月内迁出。香港房屋署副署长刘启雄和房屋政策评议会总干事叶肖萍都认为此举可杀一儆百。

  公屋“掷物狂”袁坚文,现年46岁,与一子一女居于屯门某高层一单位,他曾于五年前将一架单车掷下街,前年又掷过磨刀石伤及女童,去年1月,更一连掷了三个玻璃瓶下街

,被特别任务队当场抓住,结果被判入狱四个月。但刚刑满出狱,又再在屋内两次乱抛垃圾,总共被房署扣掉十七分,房署按照扣分制终止其租约。

  袁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期间态度颇为嚣张。房屋署上诉委员会在本月初进行聆讯,21日维持原来决定,责令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迁出其公屋单位,成为公屋清洁扣分制实施以来首位被扣满分迁出单位的住户。

  据了解,房署已在中转屋预留一个底层单位给他,避免他高空掷物。

  为了阻吓高空掷物的行为,房屋署于2003年8月实施公屋清洁扣分制,任何人违反制度,在两年内累积超过十六分,他就有可能会丧失屋居住的资格。

  据数据显示,在实行扣分制以来,共有3900多户被扣分,其中先后有4名公屋居民依“公屋清洁扣分制”被扣超过十六分而被通知终止租约,但此前两宗个案在上诉聆讯后获得缓刑,另一宗个案的住户已提出上诉,现正等候聆讯安排。所以,这次被裁定迁出所住公屋单位的居民,是首次被正式逐出公屋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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