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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的出走(民国往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7: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1941年8月,《万象》第二期杂志同时刊登了严华的《九年来的回忆》与周璇的《我的所以出走》两篇文章,从各自的角度谈论了双方的交往及分手,公婆之论,各据其理。我对周璇出走的“真相”不感兴趣,吸引我的是这两篇文章的差异。严华的回忆文章,有点像小说,充满了对话,大话连篇,小学生似的语言幼稚可笑;周璇的文章是经过“一位同情我的小姐为我修饰”的,叙述语句诚恳,没有花花肠子的语句。从文章来看,这个严华,实在是———呵呵。

  严华是周璇的第一任丈夫,南京人,“曾受教育于财政商业专门学校”,后在天津一家储蓄会所里做事。1932年,明月歌舞团去天津演出,严华因喜欢音乐,和歌舞团主任黎锦晖混在一起,并随团南下上海,开始自学音乐。同年,周璇经人介绍加入了明月歌舞团,是年十三岁。从严华的文章来看,认识周璇的时候,他二十岁,两人经历了九年的感情生活,直到离婚。

  大概是离婚事件使社会舆论偏向周璇,在严华的文章里更多是如何对周璇的教育和呵护,而这教育,主要是理想主义的大话:前途是光明的,人生是要努力的,为国家社会做贡献之类的语句;他对周璇表达的爱情也是如此,“我爱周璇,是爱她的思想,爱她的主义,爱她的前程。如果她没有主义,没有思想,没有前程,那也并非我心里真正可爱的人。”周璇是初小毕业,也就是识了点字,接着就进了黎锦晖的戏班子,并由黎锦晖改其名字周小红为周璇,以后虽经波折,一直跟着严华,而严华所爱周璇的“思想”和“主义”,真不知道如何说来?

  金钱问题也是这两篇文章中的一个焦点,在周璇的文章中,只就严华说其离家出走时将存折也带走了一事做了辩白,周璇说她是“带了两万元的存折走的”,而这只是她“积蓄的一部分”,她强调在百代公司灌《西厢记》,“版税就有八千元”。而严华不同,一笔一笔将他们不同时期的薪水标准记下了不少:1935年,周璇加入艺华影业公司,月薪50元;1938年后,周璇加入国华影业公司,“连我的作曲在内,每月的薪金是四百五十元”,一年后,公司重和周璇订合同,“每年规定拍戏四部,每部戏的酬劳是两千多块钱”;“灌唱人方面,女的每张致酬二百元,男的一百五十元,其他再抽版税百分之六”。严华开始埋怨周璇的奢华生活,并记录了对她的人生教育:周璇问他,“做人的意义是什么?”严华回答,“做人就是要你好好的做人。”周璇又问,“那么怎么才算是好好的做人呢?”严华回答,“不爱虚荣,不骄傲,不落后,而是一天天的向前走,向前进步。”

  周璇之所以出走,是因为“猜疑,污蔑,难堪,一一加到我的身上……终于粉碎了我的幻想……”于是,她做了“娜拉”的继承者。周璇承认自己不会写文章,所以让人在她说话的基础上修饰过了,无法“文如其人”去分析。严华的文章是自己写的,在文章临近结尾处他说:“以后,我愿意在事业上奋斗,我也愿意把国家作为我的终身的朋友……”这语言,秀逗的可以,这人,呵呵。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5日 第十六版)

  作者: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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