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店面面积缩水 补偿也想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3:5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蔡恺 林忠联高弘亮)店面面积缩水,开发商补偿时也想缩水:不愿意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返还,只同意退还缩水面积的价款。近日,在新圩工商所的帮助下,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2002年,朱先生向某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两间店面。合同书标明面积为160多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2900元,房款一次性付清。2003年,朱先生拿到产权证后,发现两间店面的面

积只有152平方米,比合同书上的面积足足少了8平方米。朱先生向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一直拖到去年才退还缩水面积的价款11600元。

  直到近日,朱先生就此事向新圩工商所咨询时才发现,自己被开发商蒙了:根据建设部发布的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经过计算,开发商应再返还朱先生8000多元。

  (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