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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打字后再签名法院判定遗嘱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电脑打字后签名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福建省龙岩市中院在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将之判为有效。法官表示,这种遗嘱可视为自书遗嘱。

  5年前,退休的胡某与24岁女子陈某相识同居,今年3月10日,胡某生病住进龙岩市漳

平医院。住院当日,胡某在医院病历记录单亲笔写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本人如有意外,现存财产全部归遗孀陈某所有……别人不得取闹”,并签下姓名,注明年月日。

  后来,陈某把该份遗嘱拿到打印店打印出一份与写在病历上遗嘱内容一样的遗嘱,胡某在打印件上签名。3月14日,胡某病故。胡某子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遗嘱无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虽该形式与自书遗嘱法定形式不完全相符,但它是遗嘱人的真实愿望,所以是有效遗嘱。(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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