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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坠物砸伤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胡利)昨日中午,家住广州市机场路的黎先生,在经过当地的一栋大楼时,冷不丁地被空中掉下的一个啤酒瓶砸伤了头部。因为弄不清啤酒瓶到底是从那个具体位置掉下的,他除了报警之外,不知道该去找谁讨个说法。

  黎先生说,他经过的该栋大楼,其一楼、二楼、三楼是商场,其余的全部是住户。当他路过此地的刹那,突然有一个啤酒瓶重重地砸到了头上,导致他的头部受伤。可是,由于他抬头仰望时,无法找到到底是谁扔下的啤酒瓶,以至于他无法找人承担责任。尽管接警赶来的警察想尽力找到肇事者,但也无果。

  律师梁文永说,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带有普遍疑惑性、典型性的问题,其实是有法可依的。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无法确定空中下抛物是谁丢下的情况下,类似的受害人可以将整栋大楼里的住户告上法庭。作为被告的住户,可以举证证实自己在事发时没有丢过啤酒瓶。如果有住户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丢瓶子,那该住户就可以被推定丢了瓶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是举证过程中,有若干户住户都无法证实自己没丢啤酒瓶,他们便作为连带责任人,必须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报料人:黎先生,奖金50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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