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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1.4万农民受益“以土地换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0:2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本月20日,淀山湖镇金家庄村52岁的农民徐美琴,从镇劳动就业管理所领到了一张银行工资卡,从此,她每月可领取500多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徐美琴是昆山市8月5日正式启动“以土地换城保”政策后的第一批受益者。如果没有这项新政,徐美琴要满55周岁才能领取到每月约120元的农村基本养老金。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昆山从2004年开始调整征(使)用土地补偿办法

,调高发放标准,并积极探索“以土地换保障”改革。今年8月,正式开通了被征(使)用土地农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的通道:即允许被征(使)用土地的农民将土地安置补助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折算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补足共15年的个人应交保险,便可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当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时,可享受每月不低于500元的养老金。

  “昆山到了反哺农民的时候!”昆山市委书记曹新平说,这项政策,建立在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医疗保险、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五道保障”的基础之上,是一项安民、富民的新举措。据了解,新政虽然才启动一个多月时间,该市已吸纳1.4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入“城保”。本月起共有5985名进入“城保”的到龄农民,可以像徐美琴一样按月领取退休金。

  这项“开天辟地”的新政,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家住千灯镇的陆福元,今年58周岁,是一名全失地农民。听说可以转入“城保”,两个子女赶紧来打听政策。当了解到父亲的土地安置补助费可以折算成9.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当兵4年认定为已缴养老保险,再加上参加了2年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以后两年只需每月续交257.5元保险金时,子女立刻为老人办理了有关手续。陆娟 晓桢 春燕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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