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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发推进慈善事业发展通知:将建项目库推动定向捐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0:40 公益时报

  22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今后,对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公开表彰。

  据介绍,福建省将建立救助“项目库”,实行项目带动定向救助,国内外、境内外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人士可定向捐赠认助项目。

  对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国际友人或社会团体以及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国际友人的国内眷属用于福建省慈善事业的捐赠,可参照此办法给予表彰。

  对国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用于福建省慈善事业的捐赠,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按规定,凡已与捐赠人约定捐赠财产用途的,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不能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慈善组织每年度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作者:程歆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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