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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6家企业赢得市场经济地位(财经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6:52 环球时报

  从今年9月17日开始,欧盟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第35类纺织品———化纤布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从14.1%至56.2%不等。这桩涉华反倾销案共涉及900多家中国企业,是我国纺织企业遭遇的最大一起国外反倾销案。

  企业、行会联手出征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结果比起今年3月15日欧委会就此宣布的初裁结果要好许多。在这次涉及到的900多家企业中,共有56家应诉,出口额占到总量的70%。其中,有26家企业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这是反倾销案历史上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数量最多的一次。而从1998年至2003年,中国在反倾销案上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一共只有30多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税率初裁时为20%,现为14.1%;初裁时判定的最高税率为85.3%,现为56.2%。

  终裁结果比初裁时要理想一些,并非欧盟机构“大发慈悲”,而是中国企业积极应诉的结果,同时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在其中更是功不可没。

  本报就此问题专访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和培训部副主任王涛,他认为,商会在此次反倾销案中主要起到了预警、组织和代表的作用。“在案件发生前我们通知企业,召集他们开会提前部署工作。很多纺织品企业都是民营和私立的,对国际贸易的法律程序知之甚少,我们就要为他们和律师搭建平台,并组织他们参加无损害抗辩”。据王主任介绍,这次应诉的企业准备时间充分、材料配备齐全、应诉积极性高,这也是一半以上应诉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之一。“这次共有36家企业参加了无损害抗辩。虽然没有赢得这个程序上的胜利,但却向欧盟表达了一种声音,同时也是中国企业团结一致的表现,而且集体应诉会增加胜诉的几率”。负责此次反倾销案辩护的律师彭敏告诉记者:“一些应诉企业很早就开始主动和律师沟通,这说明中国企业法律意识正在逐渐加强,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越来越成熟、理性。”

  应对国际反倾销要讲策略

  本报记者曾就反倾销问题采访过欧盟贸易总司的相关官员。他介绍,在反倾销问题上,欧美之间存在差别。美国人更加“霸道”,一旦找到证据便立即裁决,不会给出太多的时间来进行市场调查。相对来说,欧洲人要“温和”一些,他们会积极考虑应诉企业的诉求,在决定最终税率时也不会做得太绝,会适当考虑涉案企业的利益。这就为中国企业应诉提供了有利机会。

  中国企业要想在反倾销问题上保护自身利益,“上上之策”是获得灵通消息,尽快行动,雇用律师或游说企业,努力在立案之前将其打掉。如果已经立案,则应在同行间加强协作,联合出击。不但是中国企业要协作,而且还要联合调查国的零售部门,如零售业协会等,因为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后成本增加,零售商也要“割肉”,这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对中国企业来说有弊也有利

  虽然,交纳反倾销税使中国纺织品的产能、出口能力受到了抑制,但有专家认为,由于交纳反倾销税率的不同,企业之间的优势也就拉开了,这加大了企业个体的发展空间。再加上中国纺织品的市场化程度很高,预计在二三年后就会弥补这次反倾销所带来的损害。

  《环球时报》 (2005年09月23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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