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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每月可换日用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3:03 信息时报

  今后,如果你家有过期的药品,觉得扔掉可惜,就可以拿到药店换一些家里用的香皂、洗发水等日常用品。昨日,金康大药房推出一项便民措施,每月的28日,凡是拿家里过期药品到自己公司10个平价大卖场的市民,只要该卖场有该品种,市民就可以参照该品种在药店的实际价格,以20%的价格折算,折算后的金额可以在大卖场等值购买当天指定的约50多种药品,也可以等值领取香皂、洗发水等日用品。时报记者何雪峰

  10家可换过期药地址

  海珠区:石溪40号盈丰华轩首层电话34130908

  新港中路419号84285878

  白云区:机场路1780、1782、1790号成丰大厦首层电话36301406

  三元里华园1号易初莲花购物中心面向三元里大道停车场入口86520527

  天河区:天平架同和路振兴商业大厦首层电话87640091

  中山大道车陂北街3号82305323

  员村新5号街昌乐居101、102号85578191

  荔湾区:西湾路83号86520822

  华贵路113号81949870

  佛山市:华东路5号东方广场德胜楼首层0757-8230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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