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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贫困生不失学 江苏五类困难学生可不交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4:52 中国新闻网

  为了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江苏省政府近日下发有关意见,明确有5类困难学生可以不要交学费。

  这5类学生分别是:(一)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四)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五)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据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上述对象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高中及以上阶段公办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

  另外,江苏省还将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机制。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由市、县级财政每年要在预算内足额安排两免一补经费,并根据资助情况及时拨付给学校,保证学校正常运转;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年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经费建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等教育,全面落实以奖、贷、助、补、减为主的资助政策,省财政将继续增加省政府奖助学金,重点奖励和资助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来源:金陵晚报;作者: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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