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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到2500个税从哪儿开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6:45 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王军华 王海涓

  今天上午9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13位听证人,从来自全国各地4982名报名者中产生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等问题举行了听证会。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听证会仍在进行中。

  焦点一个税起征点多少才合理

  观点1个税起征点应调至1500元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陈述中说,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将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由800元/月调整至1500元/月的方案建议。根据对全国500个城市、5.5万户的家庭收入统计调查,按照现行的每月800元的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纳税人数降低一半。月收入分别为16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分别交税5元、25元、125元、400元和1325元,所缴税款占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1.25%、4.17%、8%和13%,税负分别较原来降低91%、74%、39%、21%和10%。由此可见,此次扣除标准调整后,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这种政策效应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宗旨。

  观点2个税起征点应调至1600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的观点是,我国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应提高到1600元。刘剑文认为,从平等权角度而言,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主要在于通过调节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收入,从而缩小其差距,促进平等权的实现。如果费用扣除标准订得过低,将使低收入者负税,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宗旨,不利于公民平等权的保障;从生存权角度而言,公民的最低生存条件必须要得到保障,对于属于最低生存条件范围的收入不能征税。

  重庆力华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吴志才认为,个人所得税以每月1500元作为扣除额较低,建议调到2000元。吴志才拿自己来作为例子,他个人收入1500元/月左右,每月的生活支出情况为:房租150元、伙食费360元、通信费70元、交通费35元、衣物85元、交际费200元、其他100元,共计1000元左右。这还只是单身的支出,如果有家庭支出将会更高。而仅余的500元里面还有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父母和自己的养老等将来必备的开支,与全国其他城市相同的是农民工在这里仍然处于社会底层。因此在农民工利益无保障的情况下应当给予照顾,让他们更好的安居乐业。让这部分人减少社会压力,从而调动农民工的生活积极性。

  观点3个税起征点应调至2500元

  四川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声雯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应以高薪金收入阶层为主,应将个税免征额统一制定为2500元,根据纳税人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根据通货膨胀率对个税免征额进行调整。此外,个税免征额不能一成不变,而应以通货膨胀率作为参照对个税免征额进行相应调整。

  观点4维持现有800元扣除标准

  福建省闽江学院院长杨斌的具体意见是维持现有的减除费用标准800元。杨斌认为,目前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800元,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范围包括城市中等收入以上家庭。在目前各地实际减除标准高于800元情况下,为了减轻法律实施的难度,建议开始实行指数化,同时调整税率结构扩大5%这一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将5%的税率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从0至500元转变为0至4000元,废除对外籍人士的附加扣除,实现减除费用标准的内外并轨。

  观点5应按纳税人消费性支出征收所得税

  李声雯表示,我国应当根据纳税人所负担的消费性支出适用不同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不应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征收。如果按收入进行征税,同一地区相同收入的纳税人缴纳的税额是相同,但是由于他们所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不同,就会出现同一地区相同收入的纳税人由于实际负担的支出不同,而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按纳税人所负担的消费支出进行征税,相同收入情况下,负担支出轻的多纳税,负担支出重的少纳税,可以更好的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缩小贫富差距。因此,我认为以纳税人所负担的消费性支出进行征税更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焦点二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全国统一

  在个税起征点是否应全国一致的问题上,陈述人们的观点趋于一致。听证陈述人江泓认为,应当全国统一个税起征点,取消各地区自行浮动的权力。他举例说,如果一个公司调广东的管理人员去西安,该员工在广州1600元的扣减额,到西安是800元的扣减额。为了开发中西部地区难道还要个人多上税?当然公司要补贴。接下来公司就会发现一个事实:原来去欠发达地区拓展业务,很难说工资成本必然会降下来,甚至可能是工资成本增加。另外,从过去的经验可以得知,允许各地浮动,这将是无休止的地区间竞赛。一旦失控,中央难以维护权威性。

  来自新疆的律师陈栋也认为,全国应统一减除费用标准。他举例说,一个工程师先后在上海和新疆工作,在上海时月薪3000元,到新疆工作时,新疆的企业为了留住人才也给月薪3000元,而如果上海和新疆的个税减除额不一样,那就意味着这个工程师在上海工作时不用纳税,到新疆工作反而要缴纳近百元的税,这样会制约人才的流动和西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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