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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忘义 乌鲁木齐市一名老翁偷换相机被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08 乌鲁木齐晚报

  在照相馆冲洗照片时偷换镜头被抓,9月26日,李先生还了镜头又赔钱。

  据董先生介绍,他在西北路开了一家照相馆,因为需要,还专门配了一台尼康数码相机。李先生是一位50多岁的摄影爱好者,经常背着一台尼康数码相机到他店里冲洗照片。时间长了,李先生和董先生成了朋友。

  “有时候他要翻拍照片,借用我们的照相机,我们都点头同意了。”董先生气愤地说:“没想到,他会利用我们的信任偷换相机镜头!”

  9月初,董先生店里的摄影师发现价值2300元的相机镜头坏了,就拿到专卖店维修。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却发现相机的镜头号和保修单上的号不一致,于是猜测镜头被人换了。

  9月24日,董先生正在为相机镜头的事一筹莫展,李先生来了。想起两人的照相机是同一个品牌,董先生决定借李先生的相机用一下。拿到手里一看,董先生发现李先生相机的镜头与自己的号完全一致,当场断定镜头就是李先生偷换的。

  9月26日,李先生和董先生达成和解。李先生归还了价值2300元的镜头,还给了5000元的赔款。 :(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路源 杨萍

  (来源: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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