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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公证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1:4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9月27日讯 刘百军刘靖首部公证法实施在即,为了更好地学习和贯彻实施公证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今天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参加该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应邀作专题讲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相关人员约六千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于2005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公证法的出台适应了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完善了我国的公证法律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它的实施将更加有利于规范公证活动,保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公证的公信力,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王胜明介绍了公证法的起草背景和立法精神,并重点围绕公证的性质、公证的作用、公证机构设置、公证员的条件、公证的效力五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具体讲解。

  全国各地普法办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次专题讲座。(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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