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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告铁路局终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1:4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法律硕士郝劲松因为发票的事宜将北京铁路局推上了法庭。昨天,铁路运输中院对他因2元退票发票起诉北京铁路局的官司作出终审判决,郝劲松败诉。

  去年11月13日,法大硕士郝劲松在北京火车站购买次日北京开往丰台的4401次火车票,花费了2.5元。当他退票时,退票窗口的工作人员出具了北京铁路局退票费报销凭证。郝劲松认为,小票没有套印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不是正规发票无

法进行报销。”铁路局认为,铁路、邮电等行业都有自己的专业发票,不需要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就具有报销功能,这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审法院根据北京市审计局的答复指出,退票费报销凭证属于专业发票,可以报销,遂驳回郝劲松的这起诉讼。郝劲松不服,就此向铁路中院提起上诉。

  昨天10时,铁路中院对其上诉作出终审判决,仍然以北京市审计局的答复为根据,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郝劲松的起诉请求。宣判后,郝劲松表示,要向全国人大提交一份《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撤销铁路法院的建议书》。他认为,铁路法院和铁路局之间存在着明确的隶属关系,他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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