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原副市长杨道洲因受贿一审被判10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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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58 法制日报 |
新华网武汉9月30日电(李国清、皮曙初)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30日公开宣判,原黄冈市副市长杨道洲因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道洲在担任监利县县长、县委书记,荆州市副市长、黄冈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2万元。杨道洲对其所犯受贿罪的主要事实拒不认罪,且不积极退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杨道洲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2.3万元。 杨道洲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完)(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