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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6:0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0月1日电(记者古文洪)从10月1日起,随着河南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开始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相应提高。

  按照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政策,从10月1日起,河南省18个省辖市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元/小时、6元/小时、5元/小时。按照最低工资

标准的80%计算,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也相应调整,各市分别提高为384元/月、320元/月、256元/月。其中,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两家企业在豫地区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384元/月。

  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河南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为28万人左右。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后,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将按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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