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代表团赠送的纪念品及款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1:34 乌鲁木齐晚报 |
(新疆日报2005-10-02) 一、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题字的民族团结宝鼎1尊。 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及 教育、科技、人才培养等项事业。三、计算机电化教育设备289套。 赠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县(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景泰蓝花瓶65个。赠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军区、武警新疆总队、南疆军区、21基地、空军乌鲁木齐指挥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 五、纪念手表8100对。赠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年来由党中央、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中央军委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个人。 六、台式计算机200套。赠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县(市、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及基层单位和部队。 七、电视机、DVD机各1300台。赠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敬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优抚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个贫困县的中学。 八、慰问品1000份。赠送中央代表团慰问的各族、各界群众代表。: (责任编辑: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