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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已形成产业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5:10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0月2日专电(记者周芙蓉)贵州民族学院民族文化学院副教授李相兴通过分析认为,我国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或产业结构,共架构为:都市民族村模式--地州县一级品牌模式--村镇一级开发模式--自发的民族民间农家乐模式。

  李相兴说,我国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就兴起民族文化旅游,有的地方文化旅游与自然风光旅游业早已成为所在省、区、县的经济支柱性产业,如西藏、云南、

广西、海南等西部少数民族聚居省区。经过多年的摸索,许多省区都已打造出了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的精品品牌,如云南的西双版纳、丽江、大理、石林、香格里拉,西藏的拉萨、日喀则,广西的桂林,湖南的张家界、凤凰、新晃,新疆的吐鲁番、喀什,辽宁的新宾,四川的黄龙、康定,海南的三亚、通什等等。

  综合起来,我国民族文化旅游有三种模式。

  一种是以自然风光为主角的景区。如四川九寨沟、湖南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等。发展到后来,少数民族人文的因素越来越强,以上这些地区都是依托少数民族文化浓郁的区域甚至城市打造起的。

  一种是充分利用、整合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异地旅游开发的成功模式,如昆明云南民族村、贵阳红枫湖民族村、深圳民族大世界、上海民族风情园、北京民族村等等,这种集中开发模式对保护和彰显民族文化都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另一种模式是依托村、镇一级的民族文化资源所做的品牌模式尝试,如云南保山腾冲的和顺是依托汉民族文化的乡镇一级开发模式,文山邱北的普者黑是彝族文化的村一级开发模式,贵州贵阳花溪的镇山是布依族文化的村一级开发模式等等。

  以上三种都是政府、科研机构甚至是外界介入的模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民间自发组织的模式,它们基本上以民族农家乐的面目出现,民族文化的表现古朴而自然,有的经过长期经营,已成为旅行社的目的地之一,如贵州安顺长岭岗苗寨、昆明西山区团结白族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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