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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荐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6:01 首都之窗

  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民政局研究决定,拟推荐海淀区温泉镇东埠头村等八个行政村为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村”。

  根据上级要求,同时对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凡过去两年内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村“两委”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

形之一,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撤销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现将两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命名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海淀区温泉镇东埠头村

  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

  朝阳区小红门乡肖村

  大兴区礼贤镇黎明村

  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

  平谷区马昌营镇南定福村

  延庆县八达岭镇里炮村

  顺义区马坡镇白各庄村

  二、已命名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

  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

  怀柔区桥梓镇北宅村

  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

  房山区张坊镇张坊村

  大兴区榆垡镇西黄垡村

  公示时间为10月2日--10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司法局法宣处反映

  联系人:马志云 杨靖

  联系电话:58575753 5857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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